迦絺那衣法会上的开示
[缅甸]熙亚多·乌·比晾怛蜜长老讲 能利法师译
译者按在《四分戒本》中,尼萨耆波逸提法(舍堕)的始三条即是有关迦絺那衣的。迦絺那衣是比丘夏安居结束后(解夏时),信众们供养给僧团之衣,比丘们必须在安居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行迦絺那衣法。自信之比丘受此衣后,称之为迦絺那衣;此一月也名之为迦絺那月。佛法传入中国后,由于比丘们在著衣及修持方式上均有所改变,故此法在中国已难见到。但是,在南传佛教国家,如泰国、缅甸、斯里兰卡等地,迦絺那衣法仍存在。丁福保编《佛学大辞典》中“迦絺那”条末释云:“此衣诸说纷纷,后世注释家之说,多不可信。”其说虽多有偏颇,但足见中国古代对此衣之事了解亦很模糊,译者认为此法未得传播恐为主要原因。本开示为缅甸比丘熙亚多·乌·比晾怛蜜(SayadawUPannathamy)长老所讲,长老于修持和三藏方面都很精通,目前常住马来西亚弘法。译者从蓝毗尼缅甸止观禅中心的德国比丘熙亚多·乌·维卫喀难陀(SayadawUVirekananda)长老处得此开示之英文本,试译成中文,以增进大家对迦絺那衣的认识。在翻译过程中,由于维卫喀难陀(Virekananda)长老回欧洲弘法,笔者请教了蓝毗尼缅甸大金塔寺的缅甸比丘阿醒·耸达惹(AshinThoundara)长老,又承蒙凌海成居士中文润色,在此一并致谢。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今天,这么多信众来这里参加迦絺那衣[1]法会,并且你们刚才也都向僧团供养了迦絺那衣。参加法会的僧众也都刚在寺院结束了夏安居。我很乐意在此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迦絺那衣的来历与意义。
迦絺罗是表示具有坚定、坚固的功德的意思。因为举行过迦絺罗会后,参加此会的僧人,在一定期间内,能获得五种功德的加被。僧众是被允许在结夏后一个月内[2]任一时间举行迦絺罗会的。
施主们所供养之衣名为迦絺那衣。僧人不能直接要求或间接暗示他人供养迦絺那衣给自己,迦絺那衣只能是信众们自愿地为支持僧团而供养的。根据佛陀的教导,迦絺那衣必须是“新鲜的”。这是说,自接受迦絺那衣后,僧人们必须当日在戒堂[3]里举行迦絺那衣法会。据戒律中的规定,如果在第二天举行法会,这衣便是“陈旧的”了,陈旧的衣是不允许被作为迦絺那衣的。另外,迦絺那衣是供养给僧团的,不是给某个僧人的。
我刚才念诵了“ImamCivaramKathinatthayaSanghassaDema”,其目的是行迦絺那衣法,这也是根据佛陀制定的戒律进行的。所念的是巴利语,翻译过来是“我们供养迦絺那衣给僧团并举行迦絺那衣法会”的意思。
在佛陀时代,僧人们习惯自己漂染缝制僧衣,因为那时的施主们仅仅供养布料给僧团。到了现代,信众们把衣完成后才供养给僧团,所以僧人不必自己缝染僧衣了。
在此,我们还必须明白佛陀为什么会允许僧团举行迦絺那衣法会。当初,佛陀在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有三十位比丘行头陀行,以精勤修行来忏悔并消除业障。他们准备去礼拜佛陀并在佛陀身边结夏自恣。由于他们没有来得及在结夏前赶到佛陀身边,于是不得不停留在去舍卫国中途的一个叫桑祗多的城中,并在此城中结夏安居。因为被迫在远离佛陀的处所安居,他们都不是很欢喜。安居结束后,他们立即离开桑祗多赶往舍卫国。但时不凑巧,整个旅途都是大雨滂沱。自从他们持头陀行以后,仅保留三衣一钵,不象现代僧人一样有雨伞可用。他们耗尽了所有的随身物品,终于精疲力竭地来到舍卫国佛陀的身边,向佛恭敬礼拜。
佛陀向他们问安并询问一路行程。当佛陀听了他们艰难的经历后,便制定一条新的戒律:同意使用三衣的僧人在旅行中使用迦絺那衣,而不必携带夹衣。并说过去诸佛也是这么制定的,同意使用迦絺那衣。佛陀告诫:“比丘们,我同意比丘完成夏安居时,在适当的地方行迦絺那衣法。”
下面是举行迦絺那衣法会的仪轨:
1、施衣:接受信众们供养的迦絺那衣[4]。
2、选僧:选择堪任主持法会的比丘。
3、受衣:选中的比丘在戒堂里接受僧团所授之迦絺那衣。
4、出衣:被选中的比丘在接受迦絺那衣后,弃出原来的旧衣。
5、贴旧:在新衣的边角上做一个坏色的标记[5]。
6、作愿:对迦絺那衣进行作愿[6]。
7、行法:出示迦絺那衣并行迦絺那衣法[7]。
8、通过:所有在戒堂里的比丘默许表示同意与赞成,法会圆满。
参加过迦絺那衣会并在法会上表示赞同的比丘们,可以获得五种不同功德的加被:
一、阿那曼陀撒嚷(Anamantacara):意谓比丘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去任何地方。参加过迦絺那衣会的比丘,在未经其他比丘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去城镇、村落或施主的家中。因为参加过迦絺那衣法会的比丘,在法会后的五个月内,可由法会的功德而得以赦免此罪。
二、阿萨摩怛那撒嚷(Asamadanacara):意谓比丘可以保留一套衣——一件内用衣、一件外用衣、一件夹衣[8]——只要比丘愿意,在任何地方他都可以这样做。
在此还得解释一下比丘是如何使用他们的衣的,他们能从下面的两种方式中任意选用一种:
1、第一种方式:按不同的需求来决定如何使用它们,比丘可以把它作为布使用而不给它取任何特定的名称。
2、第二种方式:特别地决定它作为三衣[9](Adhitthanacivara)。如果比丘想把这些衣作为三衣使用,他必须在意识上时时留意。但是即使比丘把它作为三衣使用,如果他愿意的话,他也能多蓄一件衣。然而,头陀行者是不可以这样做的,他们只能持用三衣而不能多保留任何一种其它的衣。在任何地方,头陀行者唯以三衣随身。
在天色破晓前[10],比丘一定要三衣随身。如果比丘在天色破晓前与三衣分开,他就违犯了戒律。但是如果他参加了迦絺那衣会,因为有迦絺那衣功德的加持,他可以离开三衣中的任何一衣。并且,他可以在法会后的五个月内,不携带夹衣去他喜欢的任何地方行脚。
三、第三项功德的加被是:绀达波迦纳(Ganbhojana),意谓参加了迦絺那衣会的比丘,可以加入到由四个或更多比丘组成的群体中受食,即使他们在不适当的时候被邀请应供。不适当的时候是指食物是被特别指定供养的[11]。
根据戒律,四个或四个以上比丘,除了他们在适当的时候被邀请受供外,在一定区域内,不能离开大众而单独聚在一处会餐(即别众食)[12]。伟大的佛陀之所以制下这一条戒,是因为提婆达多的不适于沙门的恶行。提婆达多起初证得了五通[13],由此他一向多受供养。但是后来他多次违犯戒律并且谋害佛陀,还鼓动阿阇世太子杀父夺王位,因此,他失去了五通之能,人们也不再对他尊重,不再对他恭敬礼拜,甚至人们还抱怨国王支持提婆达多的恶行。由于这个原因,阿阇世王不再支持提婆达多及其追随者,他们也就不能再从阿阇世王处得到甘美的食物,于是便一家接一家的乞食,然后单独聚在一处会餐。当此事被告知于佛陀后,佛陀决定制立这样一条戒;四个或四个以上比丘离开大众单独会餐犯波逸提罪。
但是,参加过迦絺那衣会的比丘仍可以同四个或四个以上比丘会餐,甚至在法会后的五个月内,在不适当的时候被邀应供,也可以与之共食。
四、第四项功德的加被是:雅哇哒他几瓦嚷(Yavadattacivra),意谓参加过迦絺那衣会的比丘,在法会后的五个月内,如果拥有衣,但在没有作愿决定[14](Adhitthana)或羯摩分配[15](Vikappana)的情况下,此比丘仍可以持有。根据戒律,通常情况下,如果比丘接受了供养的衣或布料,为尊重故,必须在十天内,自己作愿决定自己用此衣、布或由僧羯摩分配此衣、布。作愿(Adhitthana),意为发誓愿决定;分配(vikappana),意为羯摩分配[16]。这些经过作愿决定的衣自己用叫做作愿衣(Adhitthanacivara)。额外的衣,自己虽持有,但没有被公认;如果是为他人准备的,在羯摩分配时,持衣人必须分配给自己同一住处之比丘,这种衣名为分配衣[17](Vikappanacivara)。如果在十天内,他没有使此衣作愿决定或羯摩分配,那么他必须放弃此衣,并且向其他的比丘表白自己犯了尼萨耆波逸提罪。
佛陀时代,比丘们携带沉重的衣包行脚,有的把它挂在肩上,有的把它顶在头上,有的把它吊在腰间。佛见此后,便自思维,比丘们随身携带如此多的衣实有不妥,最好还是限定比丘持衣的数量。于是佛陀亲自试验比丘最多需用多少件衣。当时佛在维萨里(Vesali),时值冬季,刚入夜时佛仅著一件单衣,深夜冷时,佛就加一件单衣,如此到天明时佛已著有四件单衣了。佛于是知道四件单衣对于一个比丘来说已经足够了。直至现在,比丘们都是使用三衣:一件外面用的衣,一件里面用的衣,一件夹衣[18]。佛陀告诫比丘们,因为已经测试过,比丘携带过多的衣是不适宜的。由此佛制定一条戒律:比丘可以携带并使用三件衣。
一天,阿难尊者接受一套额外的衣,此衣本是阿难尊者将要供养给舍利弗尊者的,但此时舍利弗尊者在桑祗多城,远离此地,需九、十天才能赶到彼处。于是阿难问佛如何处置此事,佛因而制定了这样一条戒律:比丘可以蓄没有作愿决定或羯摩分配的衣达十天。
五、第五项加被是:尤萨耷他·几娃柔巴达(YocatthaCivaruppada),意谓完成夏安居的比丘能在同一地方分享信施们所供养的衣和生活用品。但是如果比丘没有完成他的夏安居,那么在戒堂里举行迦絺那衣会时,他没有表决权[19],而且也不能分享衣或生活用品。
根据佛陀制定的戒律,如果施主们供养生活用品给僧团,在分配时,不能有常住僧与客僧的分别,而应均等共享。如果所供养之物不够分配给所有比丘,则必须等到足够时才分;或由僧团集体决定这些物品分配给谁。但是参加过迦絺那衣会并且在会上表示默许的比丘们,在法会后的五个月内,可以在他们自己的僧团中分配到物品,且不必被强行与其他比丘共享。
最后必须说明的是,参加过迦絺那衣会的比丘仅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开许戒律中某些相应条款。自从佛制定戒律后,没有任何人可以对其进行增减。我的意思是说,即使你供养一座无比庄严高大的寺院给比丘们,也不能使比丘们对持戒有丝毫的放松。然而,布施迦絺那衣的功德超过其它布施的功德。
供养迦絺那衣的施主们,同样也可以获得五种功德。在论中有云:“JanetiSadisamPakamPatisandhippavarriyam”,意思是“布施供养的功德在今世后世都会有好的果报”。供养迦絺那衣的施主们能获得:
1、于任何处无危险。
2、所食之物皆无毒。
3、所拥有之财产不为水、火、盗贼、恶王及恶子女所坏。
4、衣丰足。
5、能获得其它的善报。
还有一点这里要强调一下,如果布施迦絺那衣,你将时时快乐;当你参禅或修行时,会较易得到法喜;如果你修行精进勇猛,你将会正确地了知修行的方向与目标,并且能察知自己在用功时的精进或放逸;如果你解悟到无常的道理,进而也可以证悟到苦与无我的道理。由此,你一定能到达涅槃的彼岸。
祝愿所有迦絺那衣的施主们法喜充满!愿所有的众生都圆证涅槃!
善哉!善哉!善哉!
注释:
[1]迦絺那衣巴利文Kathina,意为功德衣。丁福保《佛学大辞典》中的“迦絺那”条(P.1642下)释云:“译曰坚实、功德,比丘九十日安居行终后,人所供养之衣。此衣依安居之功,有五种之德。”其所述五种之功德与本开示稍有不同。
[2]此月亦名迦絺那月。在现在的缅甸历法中,为第七月的月圆日至第八月的月圆日。约为公历每年的11月至12月之间。
[3]原文为巴利文Sima,英文释为Ordination,是神职授任、颁布法令义。这里译SimaHall为“戒堂”,此殿堂是专供僧人举行僧事所用的。
[4]举行法会时,戒堂中仅放一套三衣,其余的衣均置于殿门外。
[5]做坏色时,以深色为好,如黑、蓝等,其大小如黑色眼仁,既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
[6]此时所选中的比丘念诵“EmomCivaramAdhitthami”三遍,意为“我今对此衣作愿决定”,此衣即可自己使用。
[7]即念诵“ImamCivaramKathinatthayaSanghassaDema”三遍,前文已释。
[8]原英文之“内用衣”为InnerRobe,巴利文为AntraVacaka,中文有译为安陀会者,即是五衣,实际上是下衣,作覆裙用。“外用衣”英文为OuterRobe,巴利文为UttaraSangha,中文有译为郁多罗者,即是上衣,披于左肩上。以上二衣为比丘之常服。又“夹衣”英文为DoubleRobe,巴利文为Sangadhi,中文有译为僧伽黎或大衣者,重大活动或天寒时披于左肩上。耸达惹(Thoundara)长老示一僧伽黎,长约2.8米,宽约2米,为15条衣,每条6长1短。长老说明,通常是25条,但其做法多不一致。故中文有译曰“杂碎衣”者,实不错。
[9]即作愿衣,后文有释。此处仅译为“三衣”,也有译为“但三衣”,因比丘唯持三衣故。
[10]即明相现时前。
[11]即是受别请。
[12]《四分戒本·九十波逸提》中第三十一为:“若比丘别众食,除余时。余时者,病时、施衣时、道行时、乘船时、大众集时、沙门施食时,此是时”。
[13]原文如是说。
[14]比丘得衣后,此衣若为己用,在没有其他比丘的情况下,自己对衣作愿决定,须念三遍“EmomCivaramAdhitthami”后才能使用。
[15]比丘得衣后,在有其他比丘在的情况下,须交僧团分配。
[16]在缅甸,须在五个或五个比丘以上的僧团中才能作羯摩法分配。
[17]他比丘得衣后,在用之前仍须对衣作愿决定。
[18]相当于两件单衣。
[19]即是无资格参加迦絺那衣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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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于:法音2000年第9期(总第193期)
[缅甸]熙亚多·乌·比晾怛蜜长老讲 能利法师译
译者按在《四分戒本》中,尼萨耆波逸提法(舍堕)的始三条即是有关迦絺那衣的。迦絺那衣是比丘夏安居结束后(解夏时),信众们供养给僧团之衣,比丘们必须在安居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行迦絺那衣法。自信之比丘受此衣后,称之为迦絺那衣;此一月也名之为迦絺那月。佛法传入中国后,由于比丘们在著衣及修持方式上均有所改变,故此法在中国已难见到。但是,在南传佛教国家,如泰国、缅甸、斯里兰卡等地,迦絺那衣法仍存在。丁福保编《佛学大辞典》中“迦絺那”条末释云:“此衣诸说纷纷,后世注释家之说,多不可信。”其说虽多有偏颇,但足见中国古代对此衣之事了解亦很模糊,译者认为此法未得传播恐为主要原因。本开示为缅甸比丘熙亚多·乌·比晾怛蜜(SayadawUPannathamy)长老所讲,长老于修持和三藏方面都很精通,目前常住马来西亚弘法。译者从蓝毗尼缅甸止观禅中心的德国比丘熙亚多·乌·维卫喀难陀(SayadawUVirekananda)长老处得此开示之英文本,试译成中文,以增进大家对迦絺那衣的认识。在翻译过程中,由于维卫喀难陀(Virekananda)长老回欧洲弘法,笔者请教了蓝毗尼缅甸大金塔寺的缅甸比丘阿醒·耸达惹(AshinThoundara)长老,又承蒙凌海成居士中文润色,在此一并致谢。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今天,这么多信众来这里参加迦絺那衣[1]法会,并且你们刚才也都向僧团供养了迦絺那衣。参加法会的僧众也都刚在寺院结束了夏安居。我很乐意在此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迦絺那衣的来历与意义。
迦絺罗是表示具有坚定、坚固的功德的意思。因为举行过迦絺罗会后,参加此会的僧人,在一定期间内,能获得五种功德的加被。僧众是被允许在结夏后一个月内[2]任一时间举行迦絺罗会的。
施主们所供养之衣名为迦絺那衣。僧人不能直接要求或间接暗示他人供养迦絺那衣给自己,迦絺那衣只能是信众们自愿地为支持僧团而供养的。根据佛陀的教导,迦絺那衣必须是“新鲜的”。这是说,自接受迦絺那衣后,僧人们必须当日在戒堂[3]里举行迦絺那衣法会。据戒律中的规定,如果在第二天举行法会,这衣便是“陈旧的”了,陈旧的衣是不允许被作为迦絺那衣的。另外,迦絺那衣是供养给僧团的,不是给某个僧人的。
我刚才念诵了“ImamCivaramKathinatthayaSanghassaDema”,其目的是行迦絺那衣法,这也是根据佛陀制定的戒律进行的。所念的是巴利语,翻译过来是“我们供养迦絺那衣给僧团并举行迦絺那衣法会”的意思。
在佛陀时代,僧人们习惯自己漂染缝制僧衣,因为那时的施主们仅仅供养布料给僧团。到了现代,信众们把衣完成后才供养给僧团,所以僧人不必自己缝染僧衣了。
在此,我们还必须明白佛陀为什么会允许僧团举行迦絺那衣法会。当初,佛陀在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有三十位比丘行头陀行,以精勤修行来忏悔并消除业障。他们准备去礼拜佛陀并在佛陀身边结夏自恣。由于他们没有来得及在结夏前赶到佛陀身边,于是不得不停留在去舍卫国中途的一个叫桑祗多的城中,并在此城中结夏安居。因为被迫在远离佛陀的处所安居,他们都不是很欢喜。安居结束后,他们立即离开桑祗多赶往舍卫国。但时不凑巧,整个旅途都是大雨滂沱。自从他们持头陀行以后,仅保留三衣一钵,不象现代僧人一样有雨伞可用。他们耗尽了所有的随身物品,终于精疲力竭地来到舍卫国佛陀的身边,向佛恭敬礼拜。
佛陀向他们问安并询问一路行程。当佛陀听了他们艰难的经历后,便制定一条新的戒律:同意使用三衣的僧人在旅行中使用迦絺那衣,而不必携带夹衣。并说过去诸佛也是这么制定的,同意使用迦絺那衣。佛陀告诫:“比丘们,我同意比丘完成夏安居时,在适当的地方行迦絺那衣法。”
下面是举行迦絺那衣法会的仪轨:
1、施衣:接受信众们供养的迦絺那衣[4]。
2、选僧:选择堪任主持法会的比丘。
3、受衣:选中的比丘在戒堂里接受僧团所授之迦絺那衣。
4、出衣:被选中的比丘在接受迦絺那衣后,弃出原来的旧衣。
5、贴旧:在新衣的边角上做一个坏色的标记[5]。
6、作愿:对迦絺那衣进行作愿[6]。
7、行法:出示迦絺那衣并行迦絺那衣法[7]。
8、通过:所有在戒堂里的比丘默许表示同意与赞成,法会圆满。
参加过迦絺那衣会并在法会上表示赞同的比丘们,可以获得五种不同功德的加被:
一、阿那曼陀撒嚷(Anamantacara):意谓比丘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去任何地方。参加过迦絺那衣会的比丘,在未经其他比丘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去城镇、村落或施主的家中。因为参加过迦絺那衣法会的比丘,在法会后的五个月内,可由法会的功德而得以赦免此罪。
二、阿萨摩怛那撒嚷(Asamadanacara):意谓比丘可以保留一套衣——一件内用衣、一件外用衣、一件夹衣[8]——只要比丘愿意,在任何地方他都可以这样做。
在此还得解释一下比丘是如何使用他们的衣的,他们能从下面的两种方式中任意选用一种:
1、第一种方式:按不同的需求来决定如何使用它们,比丘可以把它作为布使用而不给它取任何特定的名称。
2、第二种方式:特别地决定它作为三衣[9](Adhitthanacivara)。如果比丘想把这些衣作为三衣使用,他必须在意识上时时留意。但是即使比丘把它作为三衣使用,如果他愿意的话,他也能多蓄一件衣。然而,头陀行者是不可以这样做的,他们只能持用三衣而不能多保留任何一种其它的衣。在任何地方,头陀行者唯以三衣随身。
在天色破晓前[10],比丘一定要三衣随身。如果比丘在天色破晓前与三衣分开,他就违犯了戒律。但是如果他参加了迦絺那衣会,因为有迦絺那衣功德的加持,他可以离开三衣中的任何一衣。并且,他可以在法会后的五个月内,不携带夹衣去他喜欢的任何地方行脚。
三、第三项功德的加被是:绀达波迦纳(Ganbhojana),意谓参加了迦絺那衣会的比丘,可以加入到由四个或更多比丘组成的群体中受食,即使他们在不适当的时候被邀请应供。不适当的时候是指食物是被特别指定供养的[11]。
根据戒律,四个或四个以上比丘,除了他们在适当的时候被邀请受供外,在一定区域内,不能离开大众而单独聚在一处会餐(即别众食)[12]。伟大的佛陀之所以制下这一条戒,是因为提婆达多的不适于沙门的恶行。提婆达多起初证得了五通[13],由此他一向多受供养。但是后来他多次违犯戒律并且谋害佛陀,还鼓动阿阇世太子杀父夺王位,因此,他失去了五通之能,人们也不再对他尊重,不再对他恭敬礼拜,甚至人们还抱怨国王支持提婆达多的恶行。由于这个原因,阿阇世王不再支持提婆达多及其追随者,他们也就不能再从阿阇世王处得到甘美的食物,于是便一家接一家的乞食,然后单独聚在一处会餐。当此事被告知于佛陀后,佛陀决定制立这样一条戒;四个或四个以上比丘离开大众单独会餐犯波逸提罪。
但是,参加过迦絺那衣会的比丘仍可以同四个或四个以上比丘会餐,甚至在法会后的五个月内,在不适当的时候被邀应供,也可以与之共食。
四、第四项功德的加被是:雅哇哒他几瓦嚷(Yavadattacivra),意谓参加过迦絺那衣会的比丘,在法会后的五个月内,如果拥有衣,但在没有作愿决定[14](Adhitthana)或羯摩分配[15](Vikappana)的情况下,此比丘仍可以持有。根据戒律,通常情况下,如果比丘接受了供养的衣或布料,为尊重故,必须在十天内,自己作愿决定自己用此衣、布或由僧羯摩分配此衣、布。作愿(Adhitthana),意为发誓愿决定;分配(vikappana),意为羯摩分配[16]。这些经过作愿决定的衣自己用叫做作愿衣(Adhitthanacivara)。额外的衣,自己虽持有,但没有被公认;如果是为他人准备的,在羯摩分配时,持衣人必须分配给自己同一住处之比丘,这种衣名为分配衣[17](Vikappanacivara)。如果在十天内,他没有使此衣作愿决定或羯摩分配,那么他必须放弃此衣,并且向其他的比丘表白自己犯了尼萨耆波逸提罪。
佛陀时代,比丘们携带沉重的衣包行脚,有的把它挂在肩上,有的把它顶在头上,有的把它吊在腰间。佛见此后,便自思维,比丘们随身携带如此多的衣实有不妥,最好还是限定比丘持衣的数量。于是佛陀亲自试验比丘最多需用多少件衣。当时佛在维萨里(Vesali),时值冬季,刚入夜时佛仅著一件单衣,深夜冷时,佛就加一件单衣,如此到天明时佛已著有四件单衣了。佛于是知道四件单衣对于一个比丘来说已经足够了。直至现在,比丘们都是使用三衣:一件外面用的衣,一件里面用的衣,一件夹衣[18]。佛陀告诫比丘们,因为已经测试过,比丘携带过多的衣是不适宜的。由此佛制定一条戒律:比丘可以携带并使用三件衣。
一天,阿难尊者接受一套额外的衣,此衣本是阿难尊者将要供养给舍利弗尊者的,但此时舍利弗尊者在桑祗多城,远离此地,需九、十天才能赶到彼处。于是阿难问佛如何处置此事,佛因而制定了这样一条戒律:比丘可以蓄没有作愿决定或羯摩分配的衣达十天。
五、第五项加被是:尤萨耷他·几娃柔巴达(YocatthaCivaruppada),意谓完成夏安居的比丘能在同一地方分享信施们所供养的衣和生活用品。但是如果比丘没有完成他的夏安居,那么在戒堂里举行迦絺那衣会时,他没有表决权[19],而且也不能分享衣或生活用品。
根据佛陀制定的戒律,如果施主们供养生活用品给僧团,在分配时,不能有常住僧与客僧的分别,而应均等共享。如果所供养之物不够分配给所有比丘,则必须等到足够时才分;或由僧团集体决定这些物品分配给谁。但是参加过迦絺那衣会并且在会上表示默许的比丘们,在法会后的五个月内,可以在他们自己的僧团中分配到物品,且不必被强行与其他比丘共享。
最后必须说明的是,参加过迦絺那衣会的比丘仅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开许戒律中某些相应条款。自从佛制定戒律后,没有任何人可以对其进行增减。我的意思是说,即使你供养一座无比庄严高大的寺院给比丘们,也不能使比丘们对持戒有丝毫的放松。然而,布施迦絺那衣的功德超过其它布施的功德。
供养迦絺那衣的施主们,同样也可以获得五种功德。在论中有云:“JanetiSadisamPakamPatisandhippavarriyam”,意思是“布施供养的功德在今世后世都会有好的果报”。供养迦絺那衣的施主们能获得:
1、于任何处无危险。
2、所食之物皆无毒。
3、所拥有之财产不为水、火、盗贼、恶王及恶子女所坏。
4、衣丰足。
5、能获得其它的善报。
还有一点这里要强调一下,如果布施迦絺那衣,你将时时快乐;当你参禅或修行时,会较易得到法喜;如果你修行精进勇猛,你将会正确地了知修行的方向与目标,并且能察知自己在用功时的精进或放逸;如果你解悟到无常的道理,进而也可以证悟到苦与无我的道理。由此,你一定能到达涅槃的彼岸。
祝愿所有迦絺那衣的施主们法喜充满!愿所有的众生都圆证涅槃!
善哉!善哉!善哉!
注释:
[1]迦絺那衣巴利文Kathina,意为功德衣。丁福保《佛学大辞典》中的“迦絺那”条(P.1642下)释云:“译曰坚实、功德,比丘九十日安居行终后,人所供养之衣。此衣依安居之功,有五种之德。”其所述五种之功德与本开示稍有不同。
[2]此月亦名迦絺那月。在现在的缅甸历法中,为第七月的月圆日至第八月的月圆日。约为公历每年的11月至12月之间。
[3]原文为巴利文Sima,英文释为Ordination,是神职授任、颁布法令义。这里译SimaHall为“戒堂”,此殿堂是专供僧人举行僧事所用的。
[4]举行法会时,戒堂中仅放一套三衣,其余的衣均置于殿门外。
[5]做坏色时,以深色为好,如黑、蓝等,其大小如黑色眼仁,既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
[6]此时所选中的比丘念诵“EmomCivaramAdhitthami”三遍,意为“我今对此衣作愿决定”,此衣即可自己使用。
[7]即念诵“ImamCivaramKathinatthayaSanghassaDema”三遍,前文已释。
[8]原英文之“内用衣”为InnerRobe,巴利文为AntraVacaka,中文有译为安陀会者,即是五衣,实际上是下衣,作覆裙用。“外用衣”英文为OuterRobe,巴利文为UttaraSangha,中文有译为郁多罗者,即是上衣,披于左肩上。以上二衣为比丘之常服。又“夹衣”英文为DoubleRobe,巴利文为Sangadhi,中文有译为僧伽黎或大衣者,重大活动或天寒时披于左肩上。耸达惹(Thoundara)长老示一僧伽黎,长约2.8米,宽约2米,为15条衣,每条6长1短。长老说明,通常是25条,但其做法多不一致。故中文有译曰“杂碎衣”者,实不错。
[9]即作愿衣,后文有释。此处仅译为“三衣”,也有译为“但三衣”,因比丘唯持三衣故。
[10]即明相现时前。
[11]即是受别请。
[12]《四分戒本·九十波逸提》中第三十一为:“若比丘别众食,除余时。余时者,病时、施衣时、道行时、乘船时、大众集时、沙门施食时,此是时”。
[13]原文如是说。
[14]比丘得衣后,此衣若为己用,在没有其他比丘的情况下,自己对衣作愿决定,须念三遍“EmomCivaramAdhitthami”后才能使用。
[15]比丘得衣后,在有其他比丘在的情况下,须交僧团分配。
[16]在缅甸,须在五个或五个比丘以上的僧团中才能作羯摩法分配。
[17]他比丘得衣后,在用之前仍须对衣作愿决定。
[18]相当于两件单衣。
[19]即是无资格参加迦絺那衣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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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于:法音2000年第9期(总第19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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